上海要债: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时间: 2024-10-08 10:44:27 浏览次数:129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一、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一、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一个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作为连带债务的担保人,所承担的首要职责便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之时,与之共同负担还款义务。

根据现行法规,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亦可向保证人主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

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一个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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