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
时间: 2024-10-28 11:04:35 浏览次数:116
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一、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
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

一、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

由原告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不当得利的人是侵占罪吗

事实上,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

区别。不当得利描述的是一种在未获任何法定权利支持下获取了他人的财产利益,给他人带来了相应的损

失的现象,这类情形往往牵涉到民事领域内的法律关系。针对这类现象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返还原物或赔偿相关损失以达到重建受损害的权益平衡的目的。相比之下,侵占罪则是指未经授权擅自将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或者将他人遗失物、埋藏物非法占有并拒绝归还,且其所占有的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刑事犯罪。因此,这两种行为的性质截然不同,处理方式自然也各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此项论诉将有原告方自行主张。按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条款第二条规定,对于其提出的诉讼请求享有事实依据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当事人均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若无任何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则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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